再接再厲~以下是《為什麼我們不欠父母?》下集~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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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屬─「血濃於水」的觀念能否在道德上規範親子之間的責任與義務?

跟其他非親屬相比,我們對父母、兄弟姊妹、表兄弟、阿姨和叔叔等親戚負有較多且不一樣的責任,理由只有一個:他們是家族裡的人,有血緣關係,生理上有連結。親屬關係,比友誼具有更高的要求,而且血親的存在是事實,既不能選擇,也不能取消

作者認為,「因為是親屬、所以有責任」這個觀點犯了「實然─應然的錯誤」:把生物從事實推導到道德規範性上。
我看到這裡的os是:對耶,到底為什麼「你是我媽」我就「應該要愛你」呢?中間的「應該」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呢?

另外,我們也應該要問:21世紀的親屬是什麼意思呢?我們有捐精捐卵、代理孕母、兒童收出養、奶媽、繼父母等多元家庭形式,誰才是和兒女「有親屬關係」的人呢?

 

脆弱點─孩子成人獨立後,做任何事情與決定都有義務要特別考慮父母的心情、願望與需求嗎?

「脆弱點」這個詞不像前面幾種論點那麼好懂,本章我看了一大段之後才懂什麼叫作脆弱點:其實就是弱點XD

進入關係其實是一種冒險,而且是我很害怕的那種;你和一個人成為朋友,你就有「被對方傷害的風險」,你也有「傷害對方的可能」;你們知道彼此的秘密,知道讓彼此傷心/難過/生氣/羞愧(及其他負面經驗)的方法,這就是這段關係的弱點。在親子關係中,父母知道什麼事會讓兒女生氣痛苦,為了不讓這件事發生,父母作決定會顧慮兒女;反之,兒女也知道什麼事會讓父母失望難過,所以作任何決定都會顧慮父母。例如,如果偷偷結婚不告訴父母、不邀請父母,父母會很受傷。

然而,因為是親子,就「必須」要顧慮嗎?事實上,就是因為脆弱點在每一種人際關係中都存在,它在親子關係中其實並不特別;也就是說親子關係中的脆弱點不會帶來「子女義務」。但是!即使如此,不代表你可以無視那個弱點而去傷害他人,身為人就有義務不濫用親密關係、不利用別人的信任,這不是特殊的義務,而是你對待任何人都應該這樣,不只是對父母,除非不得已,否則不可以互相傷害。

 

好孩子─重點不在做一個乖孩子,用鋼鐵的意志完成義務,而是問自己可以貢獻什麼讓關係美滿、持久,做一個好孩子。

最後這一章,是副標題的來源:不談義務,不是責任,我們依然可以選擇好好愛父母。做子女,不是做「乖」孩子,滿足一切他人─父母、社會─對你的期待,而是做一個「好」的人。幸福的好生活裡,不是只有道德和盡義務,還要有靈活的手脆,熟練地維持關係,做好我們想做的事,而且不是因為必須,而是想要這樣。

若想做個「好」兒女,重視家庭關係和諧,有以下幾點普遍原則:
1. 好孩子一定知道父母面對他們的特殊脆弱點,要「知道」如果這樣做,他們「可能會難過」。但是這不表示我們必須順從地達成父母所有的要求,只表示我們不應該漫不經心地傷害他人
2. 好孩子清楚他對父母有多重要,「知道」自己至少對於父母來說是特殊的存在。
3. 好孩子不僅重視父母,也重視自己,並清楚自己的需求,「知道」自己對犧牲的界線在哪裡。
4. 好孩子知道家庭是個結;「知道」在家裡每一個決定都會牽涉到他人,沒有對決定的必要性深思熟慮是不值得褒揚的。
5. 好兒女的對面也必須站著好父母:以尊敬和友善態度面對自己子女的成年人。如果父母忽略孩子的願望和期待,有一天孩子為了保護脆弱的自己而離去,父母不用太驚訝。

 

作者的總結是:孩子不欠父母什麼,但是應該努力做個好孩子;就像一個好人理解、尊重每一個其他人,孩子也理解尊重自己的父母。擺脫應該關心的想法,就可以用成人的方式自由地、自願地給予對方不應該要求但是應該得到的關注,也會得到所期待的關注。


下一篇文章我想節錄一整段對我來說相當釋放的文字;看到哭出來。有興趣的人繼續看下去吧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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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Victoria Ji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